• 失物咨询请求可通过顾客心声申请。

  • 填写失物相关详细信息,待确认有无拾到的物品后答复/联系。

    (示例:预订号码,出发日期和房间号码)

  • 添加失物照片,以便更加迅速地为您寻找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失物中如有贵金属类物品,依据失物招领法第一条第一项将移交至警察局。 (每月1日~15日的失物将于该月22日移交至警察局,每月16~31日的失物将于次月7日移交至警察局。)
  • 贵金属类以外物品,度假村将最多保管至 6个月。
  • 食物在同一天处理。那天之后我们不保留。